6月10日、11日,按照四川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规定,县政法系统分为四个宣讲团,分别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温国平、县法院院长范平、县检察院检察长柳波、司法局局长宋华维为主讲人就“三个规定”进行了宣讲。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 宣讲活动就“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三个规定”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维护法律权威的必然要求、“三个规定”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有力保障、“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我县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主要做法和成效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同时与会人员签订《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对营造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周之平、县政协主席马刚等县领导出席宣讲活动,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负责人参加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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