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由叙永县法院院长范平担任审判长、叙永县检察院检察长柳波担任公诉人,在叙永县一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用真实案例以庭审面对面,法治教育零距离的方式,给全校4000多名师生上了一堂“鲜活”的“反对霸凌 拒绝暴力”普法教育课。
2020年9月6日凌晨1点,在街边的小面馆,未成年人小曾被被告人赵某桃持刀恐吓,导致手机摔坏。 小曾回家随即报警,在两位姐姐陪同前往派出所途中,姐姐的朋友韩某明知小曾已经报警,仍自告奋勇,为其出头。 韩某召集兄弟找到和赵某桃同路的赵某杰的联系方式,在电话中双方互骂,直接约架。 韩某携带3把砍刀,带着小曾姐弟,聚集包括魏某与王某2名未成年人等10余人前往约架地点。 当赵某桃带着赵某杰和熊某(未成年人另案处理)乘车来到约架地点,看到有备而来的韩某一群人,立即返回,借到一把西瓜刀,又再次约定地点打群架。短短1分钟的斗殴,最终以韩某被赵某桃捅致轻伤而告终。 2021年3月29日,叙永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出示了本案的证据。 被告人韩某、赵某杰、赵某桃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聚众斗殴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判决: 一、被告人韩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二、被告人赵某杰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三、被告人赵某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四、被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砍刀依法予以没收,由叙永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三名被告人也深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当场悔过,并表示要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叙永县法院“北极星”护航团志愿者和叙永县检察院“蒲公英普法课堂”结合本案与未成年人行为特点,在现场就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学生及带队老师进行互动交流,以案警示、现场释法。 被告人赵某桃、赵某杰一行先是罔顾法律,无事生非、持刀恐吓他人,挑起事端后,又伙同未成年人持械聚众斗殴。恃强凌弱、仗势欺人看似解气,实则害人害己。 被告人韩某,明知他人已经报警,依然逞强斗狠,聚集未成年人携带器械聚众斗殴,挑战法律底线。 而小曾姐弟三人,在报警后不坚定立场,盲目相信朋友的所谓私下解决,对违法犯罪的行为听之任之。聚在一起打群架,后果是无法估量和控制的,在你盲目跟随的同时,有可能你的人生就定格在那一瞬间,走向深渊。希望吸取此次的教训,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明辨是非,相信法律,用合法睿智的方式解决问题。 要将“哥们义气”和真正的“朋友义气”区分开,不要错误地把蛮横动粗当成“勇敢”,选择朋友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真正的朋友是那个在大家冲动时还能保持清醒,安抚说服你用正确方式处理事情的人;真正的朋友义气,是那个在所有人怒火中烧想打架时,勇敢得站出来说“不”的人。 酒是“毒药”,不能沾。尤其对于十几岁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青少年来说,本身血气方刚容易冲动,一旦饮酒,容易将情绪放大,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本案中的被告人均是饮酒后情绪失控,最终酿成恶果。 在遇到暴力威胁时,应当要及时告诉老师、家长或者其他成年亲朋好友,通过睿智的方法报警,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在不纵容欺凌者横行霸道的同时切勿以暴治暴乃至酿成大祸,成为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同学们表示,通过活动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深刻认识到聚众斗殴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增强了学生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自觉学法用法。 县关工委、县政协工青妇小组、县妇联、县老促会等单位组织参加了此次巡回审判普法活动。 来源:叙永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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