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任大爷将儿子任某林告到法庭,要求他履行赡养义务。经法院判决后,任某林以老人把钱都分给其余四个姐妹,生活尚能自理以及一些家庭琐事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任大爷向叙永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其子任某林后,承办法官王睿第一时间联系任某林,向其释明法理,告知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希望其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但被任某林拒绝。为确保任大爷能顺利拿到赡养费,叙永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查询系统,查到被执行人在某银行有存款数千元,完全具备执行能力,随即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任大爷拿到赡养费。
执行款到了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到任大爷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来法院领取赡养费的路途遥远,决定亲自将执行款送到老人的家中。2016年10月27日,执行王法官走过崎岖的山路,将执行到的赡养费亲自送到任大爷的手中,老人接过赡养费,激动地连声道谢,深切表达了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感谢。
此案的顺利执结,体现了叙永法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措施,同时起到了一定的社会教化作用。(叙永县人民法院供图)
来源: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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