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幼儿园、小学招生
年满3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可申请就读服务区范围之内公办幼儿园。
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可申请就读服务区范围之内公办小学。
具体细则由叙永镇中心校牵头制定、报县教育体育局核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二)初中招生
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初一新生招生由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组织实施、城区初中学校参与分配,实行城区小学毕业生直升方式招生,并按照小学各校的毕业生人数、男女生比例等,电脑随机派位、基本平均地分配到城区三所初中学校。
(三)随迁子女入学
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叙永镇中心校、实验小学、叙永师范附属小学、西外街小学、银顶小学、东大街小学、军田村小学、龙凤中心校和叙永镇中学、叙永二中、永宁中学、城郊中学作为随迁子女接收学校。申请就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由叙永镇中心校统筹学位协调解决,初一年级新生于8月11日-8月26日持学生学籍卡及居住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在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登记,初中其他年级插班入学由各初中学校视学位情况统筹解决。
(四)购房户子女入学
2021年5月31日前在城区购房(产权人需拥有该房屋 51%以上产权)且已实际入住的购房户子女申请到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公办幼儿园、小学由叙永镇中心校统筹协调解决,初一年级新生于8月10日-8 月26日持学生学籍卡及户主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在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