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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怎么样了? 2021年5月1日10时许,叙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有人故意将盛世华都小区地下车库上锁并撕毁小区停车场收费公示。 西城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民警在处警中发现,陈某华(女,73岁,叙永人)、古某(男,48岁,叙永人)、谢某林(女,64岁,叙永人)以某小区停车场收费不合理为由,煽动业主在该小区停车库口聚集,三人用铁链封锁该小区地下车库消防通道,造成消防通道被堵塞,车辆无法正常出入。 民警到达现场后,三人不但不听民警劝阻执意封堵车库出入口通道,而且在民警撤除链条时,强行拖拽链条,其中陈某华甚至用言语辱骂、比中指的方式侮辱民警,民警警告无效后,依法将三人传唤至派出所办案区。 目前,三人封堵小区地下停车库出入通道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叙永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的主要违法人员古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对积极参与扰乱单位秩序的谢某林行政拘留五日,对积极参与扰乱单位秩序的陈某华因身体原因,公安机关暂缓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古某道歉视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任何维权
都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 对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 叙永公安绝不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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