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415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为10.31万名义务教育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新(改)建180公里农村公路
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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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泸州市办好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2021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其中涉及泸州27件,涵盖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民生基础设施等领域。
据悉,泸州27件民生实事共计安排财政资金46.46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5.891亿元,省级补助6.122亿元,市、区县安排4.452亿元。
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5.09万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
为10.31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为10.31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为国家和省级试点地区的22.9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促进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达到办学标准。
向2.67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
向2.67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
持续为全市429.02万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以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市429.02万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特别扶助。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415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0元提高至580元,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确保40.5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66.65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代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减轻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压力。
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以上,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培训、新业态从业人员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及以工代训等,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城镇新增就业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
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46671名困难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做好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推进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在6个乡镇(街道)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优化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效能。
实现145个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2个博物馆免费开放
全市145个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2个博物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
支持15664个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运行维护,保障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
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180公里农村公路。
实施乡村客运“金通工程”,统一乡村客车标识、车辆外观、站牌及从业人员标识,分类建立以班线为主、公交为补充,预约响应式兜底的乡村客运运行系统。
避险搬迁安置30户农户,治理2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对已排查发现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类处置,实施30户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对2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
支持44个行政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760万元。
实施20个以上行政村、31269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推进20个以上行政村开展“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新(改)建31269户,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
深化拓展行政村及村组4G网络覆盖,建设24个4G基站。计划争取中央补助30%建设资金和6年维护资金,责任企业自筹70%。
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4个。
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案件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率达到100%,实现应援尽援;对群众的法律咨询需求不设条件,接待率达到100%。
通知强调,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抓好任务分解、资金拨付和责任落实。要加强项目的实施推进,准确把握关键环节,确保项目形象进度达到时间节点要求;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夯实民生实事推进基础;强化民生项目推进和资金监管工作,对违规使用民生资金、数据造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确保各项任务真正得到落实,实实在在惠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