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一般工商业经营成本
减轻经营者电费负担 泸州积极通过多种措施将政策红利 传导到一般工商业终端用户
截至去年12月,泸州已为一般工商业终端用户电费减负达4.64亿元。(泸州日报记者 牟科 摄) 但是在转供电环节,可能存在 “中间商赚差价”“物业薅羊毛”等行为 ▼ 加收不合理服务费、 加收过高的电损费、
电费公摊费用过高…… 面对「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该咋办? 来看看正确操作
近日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 反映江阳区长江现代城商铺物业 存在转供电加价收费行为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核实 泸州市旺道置业有限公司 (长江现代城的商铺物业) 存在转供电加价行为 目前正在查办中
怎样判断自己是否被加收了电费? 如何避免被违规加收电费? 泸小布梳理了知识点 一起来get,拒绝被“薅羊毛”!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 转供电环节有两类角色: 一是转供电主体:电费交给供电企业,向内部终端用户供电、并收取电费的商业主体。一般多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 二是终端用户:由转供电主体直接供电、电费交给转供电主体的商业主体。一般多为中小微企业、店铺、个体工商户等。
1.加收不合理服务费;2.未执行国家电费降价政策,按降价前的价格收取电费;3.加收过高的电损费;4.电费公摊费用过高......总之,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额,超出转供电主体向国家电网供电主体缴纳的总额行为就是转供电加价行为,是违法的。 转供电单位对终端用户各分表电量抄表时间、电费收缴周期应与总表保持一致。转供电单位应定期向全体终端用户公开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凭证的复印件,以及同期向终端用户收费的清单,接受终端用户监督。 关注自己每月电费电价情况,对照供电局的宣传及时知晓降低电价政策,核实所缴纳的电费是否按政策精准执行,坚决抵制不合理加价行为。 打开网上国网App,在“首页--特色服务” 点击“转供电费码”,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填写商户名称基本信息,确认内容属实后,点击“开始查询”,即可生成个人专属转供电费码。 三色码告知你的电费加价情况 绿码:当月转供电加价幅度≤ 15% 绿码表示疑似低风险 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较合理。 转供电加价收费属违法行为 如果发现自己被多收了电费 请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来源:泸州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