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叙永县人民法院走进地处云贵川三省交界处的水潦彝族乡中心校巡回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叙永县禁毒办、水潦乡人民政府、水潦乡中、小学师生及群众1000余人“零距离”参与到一场生动、真实的案件审理过程中。
2018 年农历冬月,家住叙永县摩尼镇黑尼村的被告人刘某英在自家房屋后面土地上种植罂粟。2019年3月25日,被叙永县公安局民警发现后,铲除其种植的罂粟1000多株。另查明,被告人刘某英曾在案发前一年种植过少量罂粟,被当地村社干部发现并及时铲除。
庭审中刘某英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称当地村社干部也有讲过不能种植罂粟,但其种植罂粟是想给家里养殖的牲畜治病,据民间传言罂粟能治疗牲畜的疾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英违反国家法律对毒品管理的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刘某英案发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英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目的不是用于营利或制毒,且已全部予以铲除,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传英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但被告人刘某英在明知曾经种植的少量毒品原植物已被处理后,还再次进行行大量种植,表明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主观恶性较深,应酌情从重处罚。
经合议庭合议,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当庭判决被告人刘某英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休庭期间,水潦乡人民政府、叙永法院北极星普法宣讲团结合本案对旁听群众进行了禁毒铲种普法宣传教育。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私自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构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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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叙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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