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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观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千年银杏树”保护工作的 通 告 “千年银杏树”位于我镇普兴村一社小湾子(小地名),为加强文化传承与保护开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保护“千年银杏树”的重大意义。此株千年银杏,距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集历史、文化、观赏以及科研价值于一体,属一级保护古树。对“千年银杏树”的保护,将对我镇历史、文化传承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二、在距离“千年银杏树”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房屋以及其他建(构)筑物,不准修建坟墓,严禁占用土地建坟,已修建的坟墓不得圈建、扩大占地范围,对已修建的坟墓必须逐步搬迁。(三)刻划、钉钉、攀爬、折枝、挖根、剥树皮,在银杏树上缠绕、悬挂重物或者以树干为支撑物;(四)在银杏树保护范围内铺设管线、架设电线、挖坑取土、非保护性填土、排烟、采石取沙、倾倒污水垃圾、堆放或者倾倒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四、做好“千年银杏树”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持环境干净清洁。五、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叙永县观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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