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大家的行车安全文明意识
该办法对违章、违法记分
新规中明确指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最低规定时速记3分。
同时超速规定放宽,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不记分,超速20%-50%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
针对9座及9座以上的载客车辆以及大型运输车辆,超速50%以上由原来的12分转变成记9分。
按目前高速路段法定120km/h的最高限速值来计算,新规实施之后高速路段最高可行驶143km/h,并且无需记分。
虽然新规中超速20%以内不计分
但各位小伙伴在高速上
仍要注意安全行驶
若非特殊情况,不要超速哦~
#0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9分)
#02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3分)
#03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1分)
#04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05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06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01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3分)
#02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3分)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学法减分将坚持公开透明、程序公正、严格监督,实现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此外,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总的来说
考虑到驾驶环境的变化
交通道路新规做出相对应的调整
整体变得更人性化了
但是针对于一些驾驶时的高危坏习惯
则拟定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手段
行车与守则相伴
安全才能与幸福同在呀
各位车主朋友们
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杜绝违法行为!
你认为记分规则修改是否合理?
还能通过哪些方式降低交通违法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