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泸州市中心镇发展工作先进镇(2021年度)名单同步出炉,纳溪区护国镇、江阳区分水岭镇、叙永县江门镇、纳溪区合面镇、泸县玄滩镇榜上有名。
叙永县江门镇桃花坞景区
古蔺县二郎镇郎酒吴家沟生态酿酒区项目
合江县九支镇李咀村聚居点
泸州市中心镇发展工作先进镇
(2021年度)
纳溪区护国镇梅岭村
叙永县江门古寨新居
纳溪区合面镇手扒岩水库
资金+政策=支持
2021年5月,通过“候选镇工作培育方案技术打分+市级部门公开推荐排序计分=综合得分”的方式,泸州从区县择优推荐的30余个县域中心镇中,将得分较高的25个镇作为泸州市重点培育发展中心镇。
根据泸州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底印发的《泸州市加快中心镇培育发展考评激励办法》,从2021年到2025年底,泸州每年评定命名“泸州市市级中心镇”不超过5个,评选“泸州市中心镇发展年度工作先进镇”不超过5个,并按照“注重实效, 突出长效;突出重点,兼顾引导”的原则,对命名镇和先进镇在资金、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设立泸州市中心镇发展专项资金,对达标命名为市级中心镇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定为年度工作先进镇的,根据得分排序,对第一、二名给予500万元激励,第三名给予400万元激励,第四、五名各给予300万元激励。资金由受激励中心镇统筹用于支持中心镇规划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产镇村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
统筹安排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市级中心镇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需求,落实省级对省级百强中心镇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支持开展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开展增减挂钩工作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
同时,中心镇发展成效缓慢、发生重大安全、环保和疫情事故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市级中心镇和工作先进镇;连续两年在省、市中心镇发展成效考核评价中评价较差、发展严重落后的,将撤销泸州市重点培育发展中心镇资格、收回激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