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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 检出365批次样品 不合格!!! 餐饮、超市、面馆、包子铺...... 涉及的产品众多 赶紧看看有没有你常去的! 合江县何坤文食品店、龙马潭区鑫顺粮油食品经营部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3批次的产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详情请见附表2)
合江县何坤文食品店、龙马潭区鑫顺粮油食品经营部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3批次的产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川川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泸州天远广场分公司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4批次的水产品,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泸州市金糟醉酒类销售有限公司、泸县云锦镇家惠购物广物、泸县立石镇团结袁胜芳副食店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17批次的酒类产品,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叙永县百花山泉水厂、叙永县可乐园食品厂、泸州市纳溪区陆宽餐饮店、泸州市江阳区马成珍副食店、泸州市龙马潭区鑫渝自助火锅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14批次产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主要体现在铜绿假单胞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合格)。
泸州时代龙腾商贸有限公司汇通超市柏香林店销售的红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泸州白酒庄园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市巨神酒业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好利食品厂、泸州市安富酿造有限公司、四川省新超味业有限公司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202批次产品,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主要不合格原因为净含量高度不合格、营养标签不规范、基本要求不规范、警告语不合格等)。
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 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来源:大泸州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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