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字害死人。在职一日,就当廉洁。可这些人偏偏不信这个理,以身犯险...
昨日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公布了7起泸州贪污腐败案件判决结果 具体如下:
泸州市公安局原反恐处处长、图像办常务副主任张昱(正科级)受贿一案,经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古蔺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0月30日以张昱涉嫌受贿罪依法向古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古蔺县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现判决已生效。
泸州市泸县国土局原局长华正国(正科级)受贿一案,经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古蔺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0月26日以华正国涉嫌受贿罪依法向古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古蔺县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华正国犯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现判决已生效。
泸州市叙永县农机局原局长张朝富(正科级)受贿一案,经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古蔺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0月19日以张朝富涉嫌受贿罪依法向古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古蔺县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朝富犯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现判决已生效。
泸州市合江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庆丰(正科级)受贿一案,经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古蔺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9月10日以张庆丰涉嫌受贿罪依法向古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古蔺县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庆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现判决已生效。
江阳区人民法院对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成劲松(正科级)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成劲松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现判决已生效。
江阳区人民法院对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四川省合江县农机事业管理局原局长陈永新(正科级)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永新免于刑事处罚。现判决已生效。
江阳区人民法院对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四川省叙永县职业高级中学校原副校长白晓刚(副科级)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白晓刚免于刑事处罚。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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