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其车辆结构特性,行驶中稳定性不高、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特别是非法加装车挡雨篷伞具,进一步增加了安全风险,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殊不知 加装上车挡雨篷伞具后 可能就秒变夺命车 因为它藏着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真实案例触目惊心
加装伞篷遮视线 惨酿事故太揪心 2021年10月13日,罗某驾驶无牌两轮电动车往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新区方向行驶时,因伞篷遮挡视线,罗某未注意观察对向周某驾驶的小车,两车相撞,罗某被撞飞到路旁,头部着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非法加装伞篷、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行经交叉路口未减速等违法行为,罗某负主责。
8月1日,黄某芳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驶至泸州市泸县玉蟾大道与文昌路交叉路口处,因伞篷遮挡视线,未注意观察另一侧黄某昌超速驾驶的小车,两车相撞,黄某芳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7月16日,杨某驾驶摩托车搭乘妻子行至古蔺县石屏镇某弯道路段与对向小车会车时,因操作不当,以及加装雨篷影响车辆平衡,摩托车冲出路侧,翻至公路下方,造成妻子当场死亡。驾乘人员均未戴安全头盔加重了损害后果。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陈某驾驶电动车左转弯时,电动车上非法加装的遮阳伞挂到一辆摩托车的车把上,后两车发生碰刮,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受伤。2018年5月8日,江西余干县一名女子骑电动车超车时不慎摔倒,一辆经过的货车蹭到已倒地的电动车,导致车上安装的遮阳伞伞骨插入女子头部。
2016年7月18日,广东廉江,一名骑电动车女子被折断的遮阳伞刺中喉咙,当场死亡。
与您的生命安全相比较 撤除车挡雨篷伞具 戴好头盔 才是你的安全首选 目前 采取“重点通道必设卡、重点时段必严查、重点人群必宣传”,加强路面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严处加装“伞、篷”违法行为,现场责令恢复原状,广泛开展法规宣传和警示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加装遮阳伞、雨篷等妨碍安全行车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