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 试点项目】
村民自治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化治理体系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对此,叙永县民政局在叙永镇红岩村三组、四组,麻城镇麻城村四组开展牵头开展“村民自治试点项目”。永宁社工在充分做好前期走访、推选投票以及公示等准备工作后,分别在2021年4月25日和27日在红岩村与麻城村党群服务中心召开了第一次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并讨论拟订相关自治章程、制度。村民小组理事会、监事会是组民利益的代表者、监督者,是联系组民与村社“两委”的桥梁和纽带,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小组理事会、监事会,完善相关自治章程、制度,为激励组民积极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助力乡村振兴!
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化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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