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关于精准防控疫情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叙永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精准防控疫情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为统筹抓好防控疫情和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原则,村(社区)或单位应提前掌握境外来叙返叙人员信息并逐级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境外来叙返叙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 二、做好人员跨境流动信息报告,严格落实单位(个人)、家庭报告责任,对隐瞒不报、迟报、虚报信息的单位(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三、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强国家健康码和四川及与四川互认省市的健康码(健康证明)查验,搞好物业小区、“三无”院落、独立楼幢等居住区来自全国疫情高、中风险区及湖北来叙返叙人员的排查登记、健康监测。 四、餐饮、住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景区景点、农村文化室等公共场所,在落实必要防控措施前提下,恢复正常营业。跨省和出入境团队旅游暂缓开展。 五、KTV(舞厅音乐厅)、酒吧、网吧、电子游戏厅、影院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暂缓开放。 六、医疗卫生机构、汽车站、大型商超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保留体温检测,1米以内近距离接触人员岗位员工须佩戴口罩。药店对购买退烧药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七、宗教场所封闭管理,不开展聚集性宗教活动。监管场所、救助站、养老机构、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进出人员登记管理、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 八、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在做好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下可恢复正常供餐。倡导文明用餐,推行“分餐制”和“公筷公勺”,推动养成健康文明的餐饮习惯。 九、公众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情况下可不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且与他人接触(不足1米)的、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与居家隔离或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有发热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的人员,须戴口罩。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叙永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4月3日
来源:看叙永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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