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监督管理的通告
本帖最后由 小胖纸 于 2018-12-12 10:02 编辑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监督管理的通告为切实加强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 切断非洲猪瘟通过餐厨剩余物传播的途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64号公告和泸州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的通知》(泸市防非〔2018〕12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县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泔水等餐厨剩余物的单位、个人和生猪养殖场(户),均须遵守本通告。二生猪养殖场(户)严禁使用泔水饲喂生猪。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须立即销毁泔水饲喂生猪的设施设备。对不执行本通告的,将依法对养殖的生猪全部扑杀后作无害化处理,并对业主依法严惩。三 全县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企业不得将泔水等餐厨剩余物经营、转运、赠与生猪养殖场(户),违者一经查出将依法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四将泔水饲喂生猪列入全社会监督范围,设立有奖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500—1000元,并对举报人员及电话予以保密。举报电话: 0830—6235171。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叙永县人民政府2018年12月7日
来源:文化叙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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