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 发表于 2016-9-18 13:33:29

广州少女酒吧门口被轮奸执尸,裸下身被路人围观?!真相令人...

近日朋友圈被一张“酒吧轮奸”照片刷屏了:




据转发照片的朋友所说,照片中赤裸的女子是醉酒后被人在酒吧轮奸,然后抛弃在酒吧附近:

关于酒吧地点,众说纷纭,有人说是广州,有人说是东莞,也有人说是佛山,
其中下面这个聊天截图最被网友所信和疯转:

    但是照片中的男子今天已经在微博辟谣并且已经报警了:


经过小编多方查证,目前未能证实此事件确切的发生地点也未能证实是否存在酒吧外被轮奸但是,你以为这样的事情不会出现在我们身边吗?
错!经常出现!醉酒女子疑遭3名路人轮流猥亵被监控拍下:
http://static.video.qq.com/TPout.swf?vid=o0116g1iupb&auto=1你以为这只是偶然?不怀好意的人已经“玩出经验”了!整理了一份捡尸体攻略 —— 捡尸原则


   自称一年曾捡过三十人纪录的大卫说,“全尸不要,只捡半尸”。
         所谓“全尸”,就是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半尸”约七分醉,“全尸有尸臭味(酒味),还会吐,很恶心,半尸虽然醉,仍有知觉,性爱时会更主动。”
       大卫表示,捡尸有“三不二有”原则,“三不”就是不找有男伴、不请同类酒、不过夜;“二有”即有酒量,有**(钱)。
  不过,大卫曾差点出事,“有次跟妹过夜,隔天醒来,她开口要五万块,最后一万元解决。”捡过二十多个女生的小K说,“尸体”都是男生灌酒制造出来,“把女生灌个七八分醉 ,通常都能成功带走!”他表示,跳舞时会搂腰测试,“不排斥,就是可以带回家咯。”
  爱在凌晨三时后出动的C先生则表示,PUB的女生比较爱喝,“若想对方醉得更快,会请特调酒。”
      二十七岁的D小姐表示,“这种事一个巴掌拍不响。”被捡过七次,其中包括在国外,“早上醒来,全身光溜溜躺在别人房间。”她虽自认不会醉,但常在意识模糊下,被人摸、激吻,“有时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
但是温馨提示各位男性朋友别图一时之快!这是在犯罪!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原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路遇陌生女子醉酒街头,你会怎么做?
广州大学某搞笑媒体去年就做看一场“实验”,女演员扮饮醉酒烂醉街头,测试路过男士们的反应,结果出人意料!
http://static.video.qq.com/TPout.swf?vid=y0157nbi4iq&auto=1
你身边有喜欢喝酒的女生吗?发给她看看吧!
资料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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