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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悦一 于 2020-11-19 09:13 编辑
当夫妻感情不和 走到了离婚这一步的时候 财产分割问题就不可避免了 …… 为离婚分家产 近日,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这起被执行人利用诉讼程序阻碍执行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为当事双方缠绕不休的离婚纠纷画上句号。
余女士领到执行案款后,为执行法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2011年,叙永的余女士因在郑某某处学习卤制泸州名小吃椒麻鸡而与其相识。同年10月,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2012年10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共同摆摊经营椒麻鸡生意至2014年2月。因夫妻感情破裂,从2015年开始,双方走上了离婚、析产诉讼之路。为了争取更多利益,双方不停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判断法院判决结果可能会对自己不利时就撤诉,过后又重新再提起诉讼,期间还发动各自子女参与进来提起析产之诉。在此过程中,双方互以对方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保全。经初步统计,自2015年起,余女士与郑某某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保全及执行案件多达10余件。2019年2月,经历数年诉讼,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准予余女士与郑某某离婚,由郑某某支付60余万元给余女士。法院判决申效后,郑某某并未履行。2019年6月,申请执行人余女士向叙永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经过漫长的诉讼后,被执行人郑某某竟然非常配合地将60余万元案款转入了人民法院账户。原本以为该案就此结束,没想到新一轮“博弈”又开始。原来,被执行人郑某某早已针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准备好了对策。郑某某在将前述案款60余万元转入法院账户的同时,先后以自己的名义、自己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了针对余女士的共有物分割之诉、分家析产之诉,以及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并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上述执行案件中执行到位的案款。60余万元案款被申请保全,余女士离婚后仍一分钱没拿到。直至2020年10月,经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在品迭应支付给被执行人郑某某的14余万元后,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顺利将案款46万余元交到申请执行人余女士的手上。相爱不易,且行且珍惜! 来源:泸州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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