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歌曲:(不限曲种):个人或团体(团体合唱限10人以内,团体人员不得重复报名同类型歌曲节目);歌曲要求阳光积极,支持原创;
2、舞蹈:(不限舞种):个人或团体(团体舞蹈限12人以内参演,团体人员不得重复报名同类型舞蹈节目);内容积极向上,旋律好、节奏感强;
3、器乐表演:(不限乐器类别,需自备表演器材):个人或团体(团体乐器表演限8人以内),团体人员不得重复报名同类型乐器表演;
4、语言类表演:相声、小品、演讲,单个节目时长3-8分钟、演员不超过8人;内容健康积极,有趣生动,不得涉及政治、社会安定等敏感词汇及事件;
5、其他类别:提前提交筹备组审核是否适合舞台表演,审核通过即可参赛。
1、年满5-16岁周岁,身体健康青少年儿童均可参与;
2、全程需有家长或者机构负责老师陪同;
3、参赛者可现场、微信、电话、线上报名通道进行报名;
4、海选分为3场,单场最多不超过20组选手参与表演,超出选手排位下一场海选,优先报名优先进入海选现场表演;
5、每场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的比赛作品,每场特邀评委,由评委打分评选出优胜者进入半决赛及决赛。
1、评分方式:现场评委打分制;
2、分制: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本次活动的评审工作,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工作;
4、海选评委每场3人,半决赛、决赛评委5人;每场海选前8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14名进入决赛;
5、演唱或演奏节目时长最长不得超过6分钟,时间到时,主持人将提醒比赛时间;
6、评分标准:
台风台姿:舞台上着装、走台得体、表演过程落落大方、一气呵成;
动作规范:动作干净利落、身体协调、动作到位、面部表情与身体配合;
综合表现:现场表演镇定自如,心理素质好,把我节奏及旋律,情感投入到位;
内容呈现:整体表演内容完整、富有意境,积极健康,表情动作自然,富有激情和感染力,特殊才艺(外语表演或其他),评委根据实际酌情加分;
7、评选规则为现场评分,取评委平均分为最终晋级或排名依据,海选、半决赛若出现相同分数,则同时晋级;决赛排名若出现相同分数,则由评委再次表决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