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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公安局“四强化”扎实推进野外违规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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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5 10: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掌上叙永-佩奇 于 2020-8-5 10:38 编辑

自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侦破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叙永县公安局针对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思想上毫不松懈,工作上毫不疏漏,行动上毫不怠慢,以“四强化”推进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侦破查处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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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一是制作火案专题警示片。5月23日,县公安局森警大队主动邀请县融媒体拍摄马岭镇石龙村“5.14”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制作火灾典型案例警示宣传片,在县电视台、微博等媒体平台上,加强以案说法,及时通报火灾案件的责任追究情况和对肇事人员、责任人的处罚结果,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二是宣讲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在全县重点乡镇、重点村社、重点人群开展森林火灾警示案例宣讲100余场次,印制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宣传资料50000份发放到群众手中,使“违规野外用火成本很高”的意识深入千家万户,野外依法用火、依规用火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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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火源查处管控。一是强化入山检查。重要节日和高火险时段,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配合乡镇政府、林业站设立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二是强化违规用火巡护。防火关键期,各辖区中心派出所加大重点林区居民点、仓库、加油站、公墓、坟场周边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的巡护、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三是强化联防联保。采取分片划段的办法,县级部门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生态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方式,加强对烧荒、野炊、上坟烧纸、林内吸烟等主要火源的全方位管理,一旦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林业站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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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信息联络共享。一是及早预报火险等级。县公安局与县气象局建立了气象信息通报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收集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及时将四级森林高火险以上天气通知各辖区中心派出所,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林区违规野外用火的巡查和重点人员的监管;二是建立森林火案“一警三通”机制。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刻通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12119)、辖区中心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第一时间形成联动合力,扑火与调查火灾同步进行,确保第一时间上案;三是建立违规野外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非法野外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案件线索者,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予以200—500元奖励。

四、强化破案机制完善。一是建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破案责任制。树牢火案必破理念,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为破案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森林警察大队、中心派出所为具体责任人,一案一专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办案机制;二是建立警种联动。森林警察大队牵头,刑警大队、网监大队、中心派出所等,及时互通信息,做到火灾案件走访调查细、分析案情细;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森林火灾“一案双查”,由公安、林竹部门负责火案查处,追究违法行为人行政、刑事责任,再将查处线索移交县纪委部门,对森林防火监管缺位、措施不力的相关部门、镇村社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共立案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2起,两起均系雷击引发森林火灾(已做撤案处理),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100%,查处违规野外用火12起。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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