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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叙永县多人被处罚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我们应勠力同心、众志成城,携手共筑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但个别群众不顾疫情传播风险,公然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
针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严惩不贷,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以下为近期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市民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叙永县一男子驾驶摩托车企图冲过防疫卡点
2022年10月9日20时许,一男子驾驶牌照为川E***54的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叙永县东大街防疫卡点时企图冲过卡点,被现场执勤民警阻止,随后李某某弃车逃窜,巡防民警立即将其制服,发现其浑身酒味,随即民警对李某某进行酒精检测,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81mg/100ml。 处罚:李某某现已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叙永县一男子在防疫卡口寻衅滋事
2022年10月14日17时许,一男子没有通行证擅自离家外出且未戴口罩,在叙永县正东镇一超市防疫卡口处被民警拦下。经了解该男子罗某想到超市购买香烟,在卡口处被拦下后,志愿者和执勤民警多次告知其疫情期间需佩戴口罩,外出需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然而罗某不听劝告与志愿者吵闹,还将工作人员的口罩扯掉。 处罚:民警将罗某带回正东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经询问,罗某对其在疫情防控卡口滋事、拒不佩戴口罩、挑衅他人、扰乱现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罗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目前,罗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叙永县几名男子私自外出钓鱼
2022年10月13日14时许,易某伙同其表哥聂某二人骑摩托车到正东镇兴龙村河边钓鱼,张某看到易某和聂某二人在钓鱼,亦前往一起钓鱼,刘某见易、聂、张三人在河边钓鱼,前往观看三人钓鱼。15时许,正东中心所民警在开展防疫巡查时发现上述四人擅自离家在河边聚集钓鱼,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于是将四人带回正东中心所。
处罚: 民警依法对四人进行教育训诫,四人均写了保证书,并由村干部带回村上进行教育。同时自2022年10月14日起,上述四人加入疫情防控巡逻队开展日常巡逻至管控结束。
2022年10月12日晚8时许,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在头条新闻APP上一网友发表言论称有病人因无通行证而割脉,向林派出所民警立即找到发布人王某,并核实王某所言均为谣言。处罚:公安机关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处理。王某对自己发表的虚假言论表示懊悔,对自己的不当言论造成的影响做出深刻反思,并承诺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事情,请公安机关和群众对其监督。叙永县一男子在朋友圈发表不实言论
2022年10月11日,接群众举报:一名网名为“罗某”的人发朋友圈称自己有通行证可以随意外出钓鱼而不受任何阻拦,并附有驾车视频。网安大队随即开展核查,经查,罗某某并没有办理通行证,仅是为了在朋友圈炫耀而发布不实言论。处罚:民警已对其开展训诫和教育工作,罗某某本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及在社会中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遵守政府疫情防控政策,不给国家和群众制造麻烦。叙永县一男子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拒做核酸 2022年10月12日8时许,分水派出所民警接枧槽苗族乡群英村村民报警称:社区干部多次上门通知何某某做核酸,但何某某多次拒绝,请求派出所协助处理!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何某某称自己只和附近的人耍而并没走远,身体也非常好,根本不用做核酸。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对何某展开引导教育,并及时将何某某带到采集点做核酸。
处罚:民警将何某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教育训诫,何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必将改正,并且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共同抗疫。希望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通告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静默期间的社会秩序。同时,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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