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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程某想吃点河鱼体验一下捕鱼的乐趣,便在网上购买渔网邀约桑某一起去观兴倒流河捕鱼。7月14日晚,两人兴致勃勃在倒流河布好网准备第二天再去收网,结果没想到当晚巡河的民警先找上门“收网”了。
全省正在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在长江流域内捕鱼是违法行为,捕1条也犯法。
这是青蛙?NO!NO!NO! 小名:木槐 大名号:仙姑弹琴蛙 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
7月21日晚21时许,观兴中心所民警夜间巡查时,发现河边有亮光。民警走近查看是一男子拿着电筒捕蛙,男子桑某捕捉的是国家重点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仙姑弹琴蛙,民警现场清点共计20只。目前,桑某因涉嫌非法狩猎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无论是非法捕捞 还是非法狩猎 你对野生动物撒网 别怪叙永公安对你“收网”!
来源:平安叙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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