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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监督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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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2 09: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胖纸 于 2018-12-12 10:02 编辑

                                                                                                   
叙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 切断非洲猪瘟通过餐厨剩余物传播的途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64号公告和泸州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的通知》(泸市防非〔2018〕12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县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泔水等餐厨剩余物的单位、个人和生猪养殖场(户),均须遵守本通告。
生猪养殖场(户)严禁使用泔水饲喂生猪。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须立即销毁泔水饲喂生猪的设施设备。对不执行本通告的,将依法对养殖的生猪全部扑杀后作无害化处理,并对业主依法严惩。
全县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企业不得将泔水等餐厨剩余物经营、转运、赠与生猪养殖场(户),违者一经查出将依法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将泔水饲喂生猪列入全社会监督范围,设立有奖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500—1000元,并对举报人员及电话予以保密。举报电话: 0830—623517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叙永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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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化叙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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